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持
农民生产合作社具体措施
为扶持农民生产合作组织,促进经济发展,结合我局职责,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为合作社提供服务:
1、 职业技能培训方面:对合作社成员中有培训愿望的人员进行电焊,驾驶等方面的培训和鉴定,不断提高其理论知道和技术水平,增强合作社的整体实力。
2、 就业再就业方面:通过我局就业服务局的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可以提供贷款扶持,对符合条件,有创业愿望的合作社成员实施资金帮助。
3、 医疗保险方面:目前,我局的医疗保险中心已开展了医疗、生育、工伤三个险种,特别是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,为此我们将鼓励合作社成员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、工伤保险,并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州的相关待遇。
4、 社会保障方面:广泛宣传劳动政策法规,在劳动用工,工资支付,合同管理,劳动保护,各类保险等提供法律服务,引导合作社规范用工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